2007/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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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都是依靠核聚变的能量辐射光和热的。在恒星演化历程的末期,由于核聚变能量的殆尽于是恒星开始冷却而导致其体积缩小。根据强德拉塞卡的计算,人们依据恒星剩余质量将坍聚以后的恒星分为三种类型:
白矮星:0-1.44倍太阳质量。典型直径200千米;磁场约10E6高斯;光度约是一般恒星的1/100;整个星体开始慢慢冷却、晶化
中子星:0.1-2.0倍太阳质量。典型直径20千米;磁场高达10E12高斯(所以铁质中子星自转时会产生脉冲星现象);科学界对其结构有不同观点
黑洞星:>2倍太阳质量。形成原子核的强力小于引力。计算可得黑洞表面逃逸速度大于光速。
强德拉塞卡的计算表明黑洞表面的光也无法摆脱黑洞引力。通俗讲就是黑洞表面以内没有任何东西(为何却要先排除引力?!)能被外界感知。
霍金在1973年运用量子理论,分析了黑洞表面之外无限接近黑洞表面的真空处的粒子湮灭现象,提出黑洞辐射理论。
量子理论指出真空还会有正负粒子同时出现,然后相碰撞而湮灭的现象。由于黑洞质量极大,黑洞外表面的负粒子还没来得及与对应的正粒子一起湮灭就会被吸引而穿越黑洞表面进入黑洞,在进入黑洞前正粒子则由于量子力学中的定域作用而逸离黑洞,负粒子进入黑洞后将导致黑洞质量减少。
这种现象在外界的观察者看来,就是黑洞在向外辐射粒子。考虑到这个过程,黑洞的性质可能是:在一开始时其温度是很低,接近绝对零度,随着它慢慢损失质量而缩小,温度越来越高,从而辐射也就越来越快,当质量减小到亿吨以下,温度已经达到1万亿至10万万亿度,辐射的速度也陡然加快到在几分之一秒内发生猛烈爆炸。
天文意义上的黑洞仅仅是大恒星坍聚以后的一个阶段。黑洞之所以被关注是因为相对论中时空是相关联的物理量,黑洞将会是时空关联体的一个奇点。对奇点的理解可以促进我们对宇宙的研究。而且理论上说使用黑洞结构控制时间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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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黑洞一般阶段的辐射量都不是不大,所以很难观测和研究。到现在为止,现代天文界中没有公认黑洞被发现。疑是黑洞的天体大多被归并在高能类星体的标题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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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射线双星是由一颗普通恒星和一颗发射X射线的致密星组成的系统。普通恒星实际上是一个材料仓库,恒星物质不断被致密星吸引而落到致密星上。由于致密星吸引力太强,落向致密星的物质下降时释放很大的势能,这部分能量就可以转变为 X射线波的形式辐射出来。
已被确认的双星X射线源有:小麦哲伦云X-1、天鹅座X-1、半人马座X-3、4U0900-40、4U1700-37、武仙座X-1、天蝎座 X-1、天鹅座X-3和圆规座X-1等。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武仙座X-1和天鹅座X-1。武仙座X-1是一颗中子星。天鹅座X-1的质量大约是5.5倍太阳质量,目前认为天鹅座 X-1可能是黑洞,1976发现的天鹅座 X-1是最早发现的疑是黑洞星体。
http://www.yckjw.gov.cn/Context.asp?id=1499
理论上说黑洞的产生一定要以壮观的超新星爆发的为起点,而天鹅座 X-1根本没有发生超新星爆发,分析运动轨迹可知X-1是从相邻一个叫OB3 的星云中分裂出来的。这是一个一点。
没有人怀疑天鹅座 X-1的质量为太阳质量5.5倍。但是我们现有理论并不能准确地理解天鹅X-1,所以不应用天鹅X-1验证相对论黑洞的理论?其它的各个双星X射线源的情况也大抵如此。如怀疑者说麦哲伦X-1的总质量是计算质量的1/100这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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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处的银河密集部分组成一个状如铁饼的圆盘,称为银盘。银盘主体是四条从银河系的核心伸展出的旋臂:人马臂、英仙臂、猎户臂和天鹅臂,大量的恒星和星际弥漫物质都集中在旋臂上。
银盘中心隆起的部分叫核球,在核球最里层的恒星致密区叫银核,那里有最密集的恒星群及电离气体、分子云和尘埃。银核的中心叫银心。
银盘外围是一个范围广大、近似球状分布的系统,叫银晕,银晕的直径约为10万光年。
1971年英国天文学家林登·贝尔和马丁·内斯分析了银河系中心区的红外观测和其他性质后,指出银河系中心的能源应是一个黑洞,并预言如果他们的假说正确,在银河系中心应可观测到一个尺度很小的发出射电辐射的源,并且这种辐射的性质应与人们在地面同步加速器中观测到的辐射性质一样。三年以后,这样的一个源果然被发现了,这就是人马A(SGR A)。
黑洞主义者认为星系有自己的制度。当一个星体由小变大发生爆炸,从而在扁平面上形成小星系,然后又吸引宇宙物质聚集爆炸,最后形成为若干巨星体的巨星系。这个星系的引力综合形成一个合力点,假如这个点在一个物体上,这个巨大的力也很容易造就黑洞。黑洞就是星系的制度。在星系的运行的过程中的宇宙中的自由物质,多数会从黑洞中吸入,又被抛出星系,从而保证了星系中心的不在聚集增大,而使其保持稳定。
2007/9/11
东汉时有一少年名叫陈蕃,自命不凡,一心只想干大事业。
一天,其友薛勤来访,见他独居的院内龌龊不堪,便对他说:“孺子何不洒扫以待宾客?”他答道“大丈夫处世,当扫天下,安事一屋?”薛勤当即反问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陈蕃无言以对。
----- 执行人和劳动者两个定义
执行人是法律上的法人的含义,强调的是自由责任能力,个体要对自己的事负责。
执行人式的世界观有一个前提:每个个体具有“足够的”活力/自控能力进行需要的社会活动。执行人的定义是逻辑性的,只有按照前述前提定义个体性质以后,“平等的世界”才是逻辑完备的
劳动者是参与劳动的人,在社会化分工以后,更具体地说法是个体在合作关系方面的选择和表现。
劳动者的概念是通过发现总结而得的,而不是发明设计而得的(劳动者的概念是对社会分工的直接描述)
读礼记就可以认定中国哲学在明确强调执行人和劳动者的区别。西方哲学中没有劳动者的观念,合作关系依靠责任关系来维系(于是西方人无法理解日本的终生雇佣制度!)
执行人和劳动者两者都是功利性的/以合作角度研究人际关系。问题在于:
1)如何管理信用
社会合作中不可能的任何环节任何事情上,都允许个人以个人声誉做抵押的自做主张。
于是将劳动者的概念强行合并入执行人的概念进行研究是否合适。
2)如何界定自由人的范围
如果能证明社会中某些阶层不能(非主观不愿意)具有足够的自我调整能力,那么人际平等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于是执行人式的世界观只是逻辑理想,可能并不具备社会基础。
----- 两个定义对个体的要求
执行人的要求是信息灵通、良好公关、市场应变、资源调度、业务策略等等
考虑到执行人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后,劳动者最得体的要求是“谨礼”,表现在两个方面:职守和联想方向
职守就是仅做份内的事,如果发现别人的不足可以出于友谊做一个提醒,不要干涉别人的决定。
联想是处理事情过程中个人第一时间内所能想到应对的方法。
执行人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
1)因为执行人是由劳动者构成的,要求部分劳动者具有执行性的素质,以改善组织的执行能力。
2)因为执行人是由劳动者构成的,若干劳动者共同合作完成业务的执行过程,在法律上以劳动者为业务行为的最终责任单位。
3)法律保护公司私有制的前提下,考虑雇佣关系后,可将执行人内部权利分配划分为三个层次:利润分配、理念共识、业务执行
利润分配是依赖所有权的比例进行的
理念共识用于确立建立运营模式、业务执行的评价依据等内容的
业务执行就是实际的执行力,是被雇佣者的权力
4)最大的所有权人对运营模式业务执行评价有决定权,一定不是每个被雇佣者都对理念具有发言权。
对于被雇佣的自由的劳动者一般性要求首先应该是“理念FREE”的。
5)劳动者所做的事情仅限于业务执行是合理的。诸如对业务计划提供专业意见
------组织生态
两种合作策略:身体力行、知难行易。前者是有几斤几两就完全发挥出来,后者是首先体会合作者的处境,然后做好配合工作
在正常严肃的合作关系中,应该是知难行易的策略
每个环节上都是明白人,那么运营的风险才能被真正分解到各个环节上
要求组织内每一个劳动者都能明白合作中的难点烦点,然后才能在待人小事上知其所以、谨礼得当,这就是扫屋之所谓
身体力行是在CEO对自己领导才能有信心的时候,敢于起用专才,这个时候组织业务评价等理念只能是由CEO个人确定的
这样运营的风险其实是CEO自己把握的,如果他凭借个人判断强势地干涉下属相处的问题,必定是严重改变了组织生态,那么管理的根本动力是依靠个人魅力的领导。这种组织不够客观和严肃
-----鲁梁论战
看了一些鲁梁论战的文章,这场论战从梁实秋留学归国开始,一直到鲁迅寿终正寝为止。核心问题是“人是否存在阶级性”的问题。
鲁梁论战基本上代表了李大钊以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之间,MaKS主义和资本主义在文学界的对辩。
论战的第一个高潮是卢梭的关于女子教育的观点,卢梭认为应该坚持男女有别(按日后在家庭中扮演不同的角色为目标)的教育方式。梁实秋支持之,鲁迅反对之。
卢梭援引男女生理差别为证据称其为自然主义观点。我觉得这是不恰当的
1)美满的家庭生活必定男强女弱么
个人认为由于卢梭没有美满的婚姻,对于美满家庭生活的臆想的美化性的向往影响了他对“女子的社会性”的认识。
2)何谓天生弱势
一个人躺卧在床上三个月,不坐不走,体能自然下降。退一步问,为什么雌狮比雄狮更矫健呢?蜘蛛也是这样。恐怕体能说也未必自然吧。
可能卢梭先生虽然倡导改革,但未必充分地认识了“改造”对于个人的巨大作用。
3)社会非自然
在社会中出现国家制度后,人的基本行为标准当首推是道德法律,而不再是动物性的身躯体能。
所以体能上的弱势不应决定性地确定女子的道德地位,进而抑制其社会活动。这正是革命的余地。
4)分析“执行人”和“劳动者”两个概念之间的辨析关系可以解决“人是否存在阶级性”的问题。因为执行人是必定有族群分类的,所以两个概念的关系之间直接确定了劳动者有多么强烈的阶级性。
“执行人和劳动者的关系”可以等价转化为“集体和个人的关系”,也等价于“社会行为和孤立行为的关系”。
集体的定义必然包含了个人的定义,孤立行为在概念上也包含了全部的社会行为,所以这个题目在逻辑层次上是嵌套递归,因而没有必然的结论,不可强辩。认为“劳动者”应该无条件转化为“执行人”,或者认为“执行人”应该尽力追求转化为“劳动者”,我都没有意见。
关键是如何区分这两个概念更容易被更多人接受。
再看鲁迅关于卢梭的几篇驳文则主要提到了教育的重要性,但是显然含有人身攻击的意图,而且举证不够切实。
鲁迅虽凭文笔即可称文人,但举证态度绝对算不上是学者。相对而言梁实秋先生则儒雅得多,鲁成名较早,而修养学识并不及梁。
2007/9/10
格雷.贝克是美国《探路者》杂志的一名记者。前不久,他去意大利采访了三个特殊的人物。这三个人在疯人院里被关了28天,而他们全是精神正常的上班族。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一名负责运送精神病人的黑人司机,因为疏忽,中途让三名精神患者逃掉了。为了不至于因此而失去工作,他把车开到一个巴士站,许诺可以让人免费搭乘他的车去某地。最后,这名司机把其中的三人,作为精神病患者送进了指定的医院。
为了避免院方产生怀疑,在交接的时候,他还这样告诉医生:这批病人比任何一批都难以押送,不仅容易激动,而且还胡言乱语。最后的结果是这样的:这三个人一走出车门,就被强行架到床上,并绑了起来。当这三个人意识到自己被带进了精神病院时,一切都已经晚了。他们身上所有的物品及腰带,都被医护人员不容分说地取走了!
格雷.贝克关心的不是这个故事,他想了解的是,这三个人是通过什么方式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患者,从而成功走出精神病院的。下面是他采访的片断(为了尊重当事人的隐私,格雷.贝克把受访者的真名全部隐去,以甲乙丙代替):
格:当你被关进精神病院时,你都想了些什么?
甲:我想尽快逃出去。
格:为了逃出去,你想了些什么办法?
甲:我想,要想走出去,首先得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
格:你是怎样证明的?
甲:我说,“地球是圆的”,这句话是真理。我想讲真理的人,总不会被人当成精神病吧!
格:最后你成功了吗?
甲:没有。当我第14次说这句话的时候,护理人员就在我屁股上注射了一针。他说,地球确实是圆的,但是用得着你去说14遍吗?最后,我没有办法,只得老老实实地在里面呆着,等待时机逃出去。
下面是对乙的采访。
格:你是怎么走出精神病院的?
乙:我和甲是被丙救出来去的。他成功走出精神病院,接着报了警。
格:当时,你没想办法逃出来吗?
乙:想了,但是没有成功。
格:你想了些什么办法?
乙:我为了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人,我告诉他们我是社会学家。我告诉他们,我知道美国总统是克林顿,英国首相是布莱尔,德国总理施罗特,法国总统是希拉克。我还告诉他们,我知道南太平洋各岛国领袖的名字。马绍尔群岛的总统是诺特,巴布亚新几内亚总理是索马雷。可是当我说到图瓦卢总理是马堤亚时,他们就在我的屁股上打了一针镇静剂。我就再也不敢讲下去了!
格:你们应该感谢丙。他把你们救了出去。
乙:是的,我非常感谢!
格:他是怎样把你们救出去的?
乙:他进来之后,什么话也不说。该吃饭的时候吃饭,该睡觉的时候睡觉,到读书时间,他就去读书。当医护人员给他刮脸的时候,他说声谢谢。第28天的时候,他们就让他出院了。
格在评论里发表这样的感慨:一个正常人想证明自己的正常,是非常困难的。也许只有不试图去证明的人,才称得上是一个正常人。后来,有许多人在该文的网络版上留言。有一个人的留言我读了感触颇深。他是这样说的:那些用某种方式去证明自己真理在握的人,那些用某种方式证明自己知识丰富的人,包括那些用某种方式证明自己很有钱的人,都可能被认为是个疯子。只是他们自己不知道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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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这个故事最早是一个叫刘燕敏的人提供的,而后在《青年文摘》2007年八月版中作了刊登,于是流传开来
http://www.rauz.net/bbs/dispbbs.asp?boardID=10&ID=25110&page=4
http://qnwz.qikan.com/PagesTwo/Mag.aspx?issn=1003-0565&year=2007&periodnum=8&journalname=青年文摘(红版)
有几个疑问:
1)运送精神病人怎么可能只有司机一个人在运送
2)该医院在病人入院时不审查随身的有效证件做身份验证的么
3)该医院在病人入院时病情初诊程序为什么没有发生作用/精神病科专业是否有有效的诊断程序
4)《探路者》杂志怎可能为了一个八卦新闻就派记者做洲际采访
可能需要具体联络《探路者》询问意大利哪个城市哪所医院,去了解才能判定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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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在逻辑关系上涉及术语体系的阶,如果有代数数论的基础就会很快明确其中逻辑过程。
“加减运算及整数”是一个自封闭的代数群。(这句话的意思通俗讲就是:无论怎样使用加减也发现不了其本身的逻辑破绽或不足)
为了评价加减群,就在逻辑上扩展加减群的基本概念。乘法的概念就是若干次连加,乘法群中就实现了“对加法操作的扩展”。在新的范围内加减群只是作为一个子集,从而我们可以在乘法群中研究子集的性质。(单次实践是无法证明合理性的,被证明的是可能性)(严谨的提法应该是:在全集范围内才评价子集的合理性等性能)(概念的合理性或功能的效率性两个概念都只能通过无穷次的强烈对比性实验才能被证明)
“是否正常”属于对个体所有行为的评价。对业务的评价是比业务更高阶的概念,业务行为是业务评价的必要非充分因素。
“只有不试图去证明的人,才称得上是一个正常人”这句话是最符合逻辑的总结。如果真的不幸陷入这个境地,只能遵守游戏规则,使自己离开那种被动的境地后再想其它办法。
“用某种方式去证明自己真理在握的人”要按照证明策略分情况
如果是指不按照牌理出牌则不一定,礼记上说君子反情以和其志,要回到以人为本的根本层次上分析什么时候那些牌理可以不发挥作用,这样的人不是疯子。
如果是在不能说服组织领导者的前提下固执地坚持己见,就是疯子,因为集体是个人的高阶范围,不能上升为集体共识的观点是有问题的。比如布鲁诺,他的观点最终是被公认了的,但是为逞一时英雄而招致火刑当然是疯子/无自控能力者的表现。记住:我们现在追认他,是因为他的观点现在已上升为集体共识。(这是一个诡辩,但这种观点是能自圆其说的)
2007/9/9
梁启超推荐礼记49篇中必须精读成诵的6篇是大学中庸学记乐记礼运王制。
个人以为大学乐记中庸三篇堪称“几于道”;
现时代而言,王制一篇读过有影响足矣,不必精读;
学记过于琐碎,立意不高,不能因为自己是教师就把这篇作为最高经典;
礼运立意虽高,内容有限,流于务虚,不够恳切,譬如“后圣有做,然后修火之利...”段,看完还是不明白礼仪运达天下的过程。相对而言的乐记中“天尊地卑君臣定矣...”段落可以说是更加明白礼运之事;再譬如“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的后半句有点莫名其妙,如果理解为记载是不符实际的,如果是志向那么是君王之事,不应该出自一个儒生之口,不合适宜就是不谨于礼;
乐记中文才内容皆举,譬如乐之器文礼之器文,值得熟读成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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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记》是《礼记》四十九卷之第十九卷。
相传作者为孔子的徒弟或徒孙公孙尼子,但通篇编辑重复痕迹明显,可能是为了11段能够自成段落的缘故,也可能是流传整理的问题,譬如现在通用的郑玄的校订版中“所谓大辂者”则公认是错笺。
汉武帝的弟弟河间献王好古,组织汇编整理了《乐记》,作为礼记教材的组成部分。
西汉末期刘向校书时,共得《乐记》二十三段,一般认为其中11段于河间献王重复,就是早已被纳入礼记教材,其余12段在郑玄注经时已经失传。郑玄注经时前11段是顺次连接并为一卷,收录作为礼记之第十九卷。
刘向列举的《乐记》23篇段的名称是:一乐本;二乐论;三乐礼;四乐施;五乐言;六乐象;七乐情;八魏文候;九宾牟贾;十乐化;十一师乙;十二奏乐;十三乐器;十四乐作;十五意始;十六乐穆;十七说律;十八季札;十九乐道;二十乐义;二十一昭本;二十二招颂;二十三窦公。
从标题看可能前11篇段是着重于意识形态的思考,而后12篇段是技巧。所以后人猜测后者未被收入礼记是因为儒教首先重视意识形态而轻视技巧。
前11篇排列顺序有不同。这里取用的是钱玄译本的顺序。我将这11篇可以分为三大类别:乐是什么;联想的展开;例举对话录。
乐是什么包含三篇段乐本、乐论、乐礼,分别对应于讲述内涵、外延及运达过程。另外魏文候篇段主要阐述音、乐的区别应该并入乐本内涵篇段。
乐施乐言乐象乐情是一个完整的展开最后收尾的联想过程,乐施是过渡段,乐言概述乐象状物,乐情是讴歌。乐化篇段是讲述时时处处行礼乐之必要性。这5篇可以作为文章主旨,乐象乐化肯定是必须要熟读的勒。
子贡问师乙的篇段只能接于乐化,以扩展乐教的方式。宾牟贾是讨论《大武》这首舞曲,可以接于通篇之尾做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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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中的“乐”应是指代社会的主流风气,具体表现于大众娱乐时所演奏的音乐所具有的音乐乐风。可直译为“群众所喜好的音乐类型”。
就本性本质而言,不同的音乐类型都是优美的/吸引人的/可供娱乐的。
但是考虑到运用性后就大不一样了。因为一时的感触就流缅以忘本是符合人性的,但长此以往必将导致慢易以犯节,于是制度等级将不再存焉。对于政治上层建筑而言,这是关乎生死了,所以有人跑出来说“人而无礼,胡不遄死”。
而从统治者的角度,例如“收容遣返制度”,且不论这种制度初衷是否合适,27岁孙志刚进入派出所三天生命就陨落了,对于监察者来说执法风气是肯定有问题的。
2007/9/5
相信理念的人必定将孙权的联刘/抗刘认为是理式之取舍。
但是用决策的方法好象不是那么必然,所以理念论是不十分必然的必然的概括,理念未必客观存在。在决策之前可以说有业务决策体现了某种倾向性,倾向性是否需要被管理/限制/约束则是一个问题。
如果把理念退化为目标/方向的确立,一切有很合理地被解释了。
道是为了避免犯错误而不选择方向;儒是了“为领导保留多种方向的可能性”而提高礼乐的修养。
这等价转化为内容和形式之争。理念主义者的前提性的假设是有内容目标,而无理念/多理念实际上就是否认内容存在只形式的人。
我想中国文化不间断的根本原因是孔子教导学者要有“礼仪”。
有了礼仪的学者的适应能力大大增强,所以在政治舞台上的出现率也大大提高,无形中保护了中国文化。
而在汉武帝礼为朝构后,推翻了旧朝代的人也根本想象不出更完美的统治模式。魔戒可以唤醒内心中的邪恶和狡诈导致的人格分裂和思想的挣扎,而在礼仪的中国,就统治模式而言,统治者连对立面都休想找到。
中国文化和希腊文化最大的不同在于对学者对礼仪的重视。
诗、书、礼、易、乐、春秋
诗乐顶多是爱好,提高个人修养,改造个人性格的工具,不可能成为一种文化和另一种文化的根本区别
易是那个时代的世界观,多多少少有些糟粕
书是政体,也是那个时代的东西,多多少少有些糟粕
只有“礼”“史”是社会性的(而史当然是每个文化都会有的,有故事的地方就有传说,有传说就有历史,所以有文字就有史书)
重排重要性后应该是:乐礼诗史易书
秦皇焚书后儒经尽失,汉初儒生凭记忆背诵出来一些经文以隶书记录并整理,叫做“今文经”。
哀帝时王莽慑政,刘歆向王莽奉献古经书若干,被后世称为“古文经”。当时王莽还专门设置了古文博士官职,此职务旋即被光武皇帝刘秀所废,但是“古文经”的学习却从此开始。
东汉经学讲究“师法”,严守经师之说毫不走样,不同观点之间相攻如仇。可能更准确地应该归咎于政党派系的斗争。
汉末郑玄则囊括大典,网罗众说,删裁繁芜,刊改漏失,择善而从,自是学者略知所归。郑玄的注本,最主要是指三礼注本,最终成为“天下所宗”的儒学范本,使经学进入了一个“统一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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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府党校的讲师高堂生把《仪礼》传给学生萧奋,萧奋传给孟卿,孟卿传给后苍。后苍的弟子习惯于将读书笔记整理成册流传,出现了三个主要的讲义版本:戴德(大戴礼记)、戴圣(小戴礼记)、庆普(庆氏礼记),三者和刘向(刘歆之父,参与秘府校书)《别录》本是礼记的四个版本。时值汉宣帝昭宣中兴。
可能是两戴列于学官而庆普不立于学官的缘故,所以后者版本在汉代便早已散失,且小戴位及博士,他的版本在官府党校中保全最好。到汉末郑玄整理经书也取《小戴礼记》为注,于是《小戴礼记》一举成为三礼之首,倍收推崇。
《仪礼》有人说是孔子所写,也有人说是周公所写,古人就已开始争论,无从确认。
汉武帝时候最早设官讲授是就是《仪礼》十七篇,只是《小戴礼记》是为了教授的方便而增添了许多下止秦朝的一些材料典故,小戴的教本却后来居上成为主流。
周礼是西汉末期刘歆提出的,当时刘歆自称是整理秘府时发现的,推测可能是河间献王(汉武帝之弟)在民间收集后献给朝廷,收入秘府的。
也有人说刘歆为了讨好王莽而杜撰的,海量文献的对比后认为杜撰可能性不大,应该是周朝人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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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玄,字康成,山东省高密县人。生于汉顺帝永建二年(127年),卒于献帝建安五年(200年)。
18岁出仕任乡啬夫,后经杜密提拔为吏录,不久辞官求学。
求学过程先是师从太学第五元先,又转东郡张恭祖,33岁到陕西兴平向马融学习了7年方才归来。
归来之级际正值第二次党锢之祸,由于郑玄受过杜密提拔所以于171年被禁锢。在受禁锢的14年中郑玄写成了百万字的儒经新注。
184年黄巾起义,灵帝赦令取消禁锢,此时郑玄已经成为经学第一大师,学生常常超过千人。
191年,黄巾军攻占青州,郑玄在离开家乡高密逃到徐州避乱。
196年郑玄返回高密(路上遇见黄巾军,见玄皆拜,相约不敢入县境。而高密一县,竟果真未受黄巾任何抄掠)
200年官渡之战,袁绍强令郑玄随军。六月在河北大名县病逝军中。
注:58岁取消禁锢以后共计受邀做官14次,皆推却。